12月4日,学院组织全校师生利用电教设备认真有序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学院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各系各班级分别在班级收听收看央视普法节目《宪法晨读》,并结合班级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让师生懂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校内遵守规章制度,在校外遵守法律法规,争做守法的合格公民,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奠定扎实基础。(学保处 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