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技师学院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
为科学有序地做好我院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甲型H1N1流感的能力,有效控制疫情传播、蔓延,保障学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一)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二)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三)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第一类情况,在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第二类情况,在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即在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形成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
第三类情况,在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即在14天内,在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
二、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我院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院长具体抓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甲型H1N1流感的信息报告人;具体落实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各项措施;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质、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制订应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预案、工作方案。
2、组织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3、加强疫情应对物资准备。
4、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加强教室、办公室、教研室、宿舍等学生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6、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7、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8、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甲型H1N1流感发生信息,及时准确地进行预警。
(二)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在强化上述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需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采取以下措施:
1、应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隔离治疗。
2、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并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3、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协助下加强晨午检工作,加强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教研室、宿舍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及时上报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有效地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
6、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7、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意,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8、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在加强非校内感染病例的卫生防控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2、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根据当地政府的决定,学校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停课;如果14天内,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停课;如果14天内,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则全体停课。
(3)停课前,除告知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甲型H1N1流感相关知识外,应让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与学校保持联系,报告其是否出现流感样症状。学校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
(4)停课时间不少于7天,自最后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被隔离或离校之日算起。可根据放假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随时调整放假期限。
(5)学校停课放假后,对走读生,加强放假学生校外管理,避免其在学校外的相互接触和聚集。对住校生,加强停课学生的在校管理,并做好被隔离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6)复课前,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甲型H1N1流感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复课证明后方可复学。
(7)复课后,未痊愈的学生应继续隔离治疗,至其病后7天或症状完全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方可上学。
(8)复课后,继续加强晨检和病例报告,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至少持续14天。
4. 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四、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如需要采取停课、放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调查,核实疫情情况。
2、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3、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向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提出停课、放假的建议。
4、在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
5、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6、当停课、放假时间超过7天,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评估,达到复课条件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