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当前阶段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有关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作为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堂课,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防控措施的落实。特别要教育学生:尽量避免到校内外人群聚集性场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意个人日常卫生,注意宿舍的通风和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辅导员。
二、各班级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因病缺勤的登记和随防工作,并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学生。一旦出现学生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院学生(保卫)处报告。
三、各班级应要求学生在入学报到时主动报告开学前一周内有无出现流感样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有无与流感样病人接触史以及外出旅行史等相关情况。对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对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学生,要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则可以正常到学校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隔离治疗。
四、新生军训时,应了解新生是否有感冒发烧症状,是否去过疫区等。体温超过37.5℃或一周内接触过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新生,不得参加军训。军训期间一旦发现有群体性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甲型H1N1流感及其他传染病暴发疫情,要立即报告院学生(保卫)处。
五、各班级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要加强教室、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卫生的保洁工作,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特此通知。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学生(保卫)处
200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