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学校,芜湖技师学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我省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劳培字【92】第873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技工学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我市技工学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评聘结合,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申报各级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改字【1986】第48号)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二)平均每年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
(三)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即评聘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分别累计取得3个和4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
(四)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外语考试合格,任职考核合格;在省一级刊物公开发表独著(或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撰写3篇及以上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
(五)对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工作不相符的,须提交接受本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
三、工作程序
(一)、广泛宣传。各技工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教师对职评工作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引导教师正确理解和掌握好文件精神。
(二)、及时受理,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要对照条件,认真、如实准备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报;学校要按照职称资格条件审查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受理。学校应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按规定对拟上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学历等基本情况和重点材料予以公示,如实填写公示结果,上报评委会评审。各技工学校要对所审查的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退回申报材料,并说明原因。
四、各技工学校须于2011年12月2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市技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社局就业培训科)。联系电话:399113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