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全国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学校
院内新闻

通 知

发布日期:2011-12-30
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升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尽快做好此次岗位晋升工作,请需要补办2011年继续教育的老师,将继续教育证书和费用100元(多退少补)交于所在部门,各部门于2012年元月4日上午统一报院办公室,办公室将到人事考试院等部门集中办理。逾期不交证书者,个人自行办理。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