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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岗位设置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2-01-04
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岗位设置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人事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芜人〔2007〕95文《芜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芜人社秘〔2010〕258号文《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岗位设置的批复》(芜人[2011]665号)核定的标准执行;
    2、岗位任职条件应符合市人事局《芜湖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基本条件;
    3、民主公开,规范化操作;
    4、加强领导,民主决策。
    二、岗位设置
    (一)、岗位核定
我院设置140个事业岗位,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三类。其中:管理岗位设置13个,占岗位总量的9.3%;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25个,占岗位总量的89.3%;工勤技能岗位设置2个,占岗位总量的1.4%。(见附件1)
    (二)、岗位数量分解
    1、管理岗位
    13个管理岗位包括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6个,八级岗位2个。
    2、专业技术岗位
    125个专业技术岗位分为3个职务层次:副高级、中级、初级。具体为:副高级岗位35个,其中五级岗位7个,六级岗位14个,七级岗位14个;中级岗位数63个,其中八级岗位18个,九级岗位27个,十级岗位18个;初级岗位27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十二级岗位14个。
    3、工勤技能岗位
    2个工勤技能岗位包括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
    三、参加竞聘的人员
    我院事业编制在岗正式职工。
    此次聘用任职年限计算到2011年12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任现职满两年以上,并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可以聘用到同层级的上一等级。对个别业务能力强、业绩成果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可以破格晋升至本层级最高等级。破格晋升严格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技工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师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具体内容见《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具体内容见《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岗位说明书》;
    (四)工勤岗位基本条件
    具体内容见《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岗位说明书》;
    五、程序安排
    1、制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下发各工会小组征求意见;最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方案;
    2、将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审批;
    3、公示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4、公开报名:全院在编教职工对照各个岗位的任职条件进行报名,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安徽芜湖技师学院岗位聘用申请表》,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5、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个人申请和竞争上岗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
    6、公开竞争:
    (1)竞聘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数,由由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意见;
    (2)竞聘数大于岗位数,根据参加竞聘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工作年限以及工作业绩表现,制定竞聘方案并经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对照竞聘方案提出的条件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从高到低决定人员上岗。公开竞聘结果在全院公示。
    7、公示上岗:根据公开竞聘情况,由院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人员上岗,并公示上岗情况。
    8、报批:将上岗人员情况报市人社局备案。
    9、工资待遇报批及兑现。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
    按需设岗未竞聘上岗的人员:本次岗位设置后的聘用,对于现有人员结构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未竞聘上的先按  原聘职务保留待遇。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