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根据市直机关、市人社局文件要求,现将学院2012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捐款人员:
学院各部门在编和聘用人员
二、捐款标准:
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单位在职职工原则上捐助一日薪资收入。鼓励有条件人员奉献更多爱心,多捐不限。(捐款参考标准另发)
三、捐款时间:
请各部门在12月18日前将捐款及捐款名单报学院工会,工会将把捐款汇总,统一交市慈善总会。
学院工会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