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处室、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12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芜人社办秘[2013]3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副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2012年度考核方案实施,戴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范围
本院全体教职工(包括聘用人员),其中院领导不参加本院组织的考评。
三、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教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标准和优秀等次比例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的教职工人数的15%;单位的2012年度获奖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可控制在20%以内。
五、考核基本程序
1、撰写个人总结。全体教职工按照考评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个人总结,同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芜湖技师学院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电子表格可在学院网站下载)。
2、分组进行测评。中层干部集中在一起述职和测评,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其他职工按部门所在支部进行述职和测评,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3、提出考核等次。分管领导根据中层干部个人述职、平时表现、工作业绩及测评结果,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部门负责人根据教职工个人总结、平时表现、工作业绩及测评结果,写出评语,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职工考核结果及学院考评等次,集体研究确定年度教职工考核等次,经院党委会批准后,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教职工在学院内公示5至7个工作日,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进。
5、公布考核结果。本年度考核结果将以文件形式告知全体教职工,并上报市局机关。
六、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资、岗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当期绩效工资分配时应当予以倾斜,在参加竞聘上岗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薪级工资不予晋升,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受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等处分,处分期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其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执行。
七、有关事项
1、借调人员由所借单位对其表现确定等次;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八、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各支部须在2013年3月8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办公室。各支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加强领导,把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确保201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如期完成,使考核真正起到表彰先进、激励教职工勤奋向上的作用,从而按时保质完成2013年的各项工作。
附: 1、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安徽芜湖技师学院聘用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