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人社《关于做好201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请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于2013年10月2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技工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仍按原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关于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意见》(皖劳字〔1998〕41号)及《关于做好2003年度技工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劳社字〔2003〕79号)执行。
二、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申报程序,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凡属劳社字〔2003〕79号文件中12种情况之一者,均不得申报参评。要按照《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见附件1)上报材料。《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及《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要认真填写,各项填写内容要与原始材料完全一致,不得有误,并按要求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如实填写公示结果。以上表格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处室导航”—“职业能力”版块下载。
三、今年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将于11月下旬进行,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省技工院校高评委办公室受理申报时间为11月1—10日,逾期不再受理。
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强而又十分严肃的工作,涉及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重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及申报程序,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对上报虚假材料、不按要求公示,造成不良影响的,省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翔
电 话:0551—62645836
附件:1.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目录表
2.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
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个人简明情况登记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