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根据市直机关工委文件和市人力局《关于我局开展2015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15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助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捐款人员:
学院各党支部(各部门)在编与聘用人员
二、捐款标准
坚持自愿原则,量力而行。学院在职职工原则上捐助一日薪资收入。鼓励有条件的人员奉献更多爱心,多捐不限。(捐款参考标准附后)
三、捐款时间
请各党支部指定专人,于12月22日(周二)前将捐款及捐款人名单交报至机关党总支,由机关党总支汇总后统一交市慈善总会。公示后,将捐款凭据及捐款者名单复印件报送市直机关工委和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备案。
四、联系人:叶肖伊 电话:8820509
2015年“送温暖献爱心”慈善捐款参考标准:
正县级:200元;副县级:150元;科级:100元;一般职工:50元;聘用人员:20元。 量力而行,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