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芜湖市第十四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第十八届市级文明单位的通报》,我院荣获“第十四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我院一直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院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之中,开展了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文明创建工作。
此次表彰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认可,我院将再接再厉,发挥榜样作用,持续提高全体师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不断探索文明创建新途径、新方法,为实现芜湖市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更大贡献。(陶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