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技工院校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47号)文件精神,请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院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度技工院校副高职称评审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