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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7

 

各处室、系部:
    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18号)精神,现就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省(行业)技能人才表彰,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技术革新,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
    (6)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条件
    1、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省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省内外同行专家公认,居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3)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深,成绩显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我省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承担省级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或科研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社会科学成果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4)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教学水平、教学效果为同行公认;或教学科研成果突出,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6)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要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在技术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形成了较大推广面积或生产规模,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长期工作在防病、治病等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多次成功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较好,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或科研成果有重大科学价值,获得省、部级一项二等奖和一项三等奖以上奖励。
    (8)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省学科领域带头人。
    (9)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