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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

2013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省属代表队选拔赛普通车工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3-02-21

 

 

一、竞赛规程

1、参赛选手按大赛组委会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各队领队、教练及非经允许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2、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大赛相关事项教育。参赛选手在比赛前20分钟进入比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无误;比赛时间到方可开始操作。

3、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大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大赛成绩。  

4、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裁判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可将该选手大赛时间酌情后延;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或严重违章操作,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5、参赛选手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举手示意,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记录,参赛选手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6、参赛选手完成比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